「五證兩書」係發展商合法銷售樓宇的重要憑證,當中有一張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這張証除了代表物業可以合法轉讓,還代表有權可以出到不動產權証。
而小產權絕大部份都是「集體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是代表建於當地村民所擁有的土地上物業,只能在村民間互相轉讓的物業,不是村民是沒法購買,就算簽了合同交了錢,也沒法申請到國家所認證的不動產權証,就如早前的惠州「海岸居」的土地性質就是「集體土地使用證」,所以大家係內地置業的時候一定要清楚物業的土地性質。
除此之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也是一個重要文件,是代表政府批准發展商,可以合法銷售樓花物業,有「許可證」就一定有監管帳號,監管帳號一個由政府、發展商、銀行三方共同監管,大家置業時給的房款,並不是直接給發展商,房款是會過戶到監管帳號中,當發展商完成整個樓盤交樓給大家,發展商才能夠取走那一批款項,這張證絕對是政府對各位買家的保障。
9600-6288 (Little Raymond 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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