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想與大家分享近期的一則資訊,就是國務院新聞辦於8月16日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什麼呢?簡單來說,就是令港澳台的居民在內地,可以與內地的居民享受同樣的福利,總共有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九個方面的便利,例如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法律援助等等,下圖會詳細列明有那些福利。
另外在內地目前,銀行、電信、鐵路、民航、旅店等領域已普遍配備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將來港澳台居民辦理居住證後,即可通過現有的居民身份證閱讀機進行快速核實驗證,可以令港澳台居民在內地旅遊、辨公及求學更加方便。
至於居住證和回鄉證的區別是,港澳居民居住證主要是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內地居住提供身份證明,並享有相關的權利、基本的公共服務和便利而製發的。而回鄉證只能作為一種旅行證件,主要是為了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來往內地提供一個身份的憑證,並不能享有相關的福利。
那怎麼申請呢?只要證明自己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這三大條件其中之一,就可以到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確定了一批公安派出所、戶證辦證大廳作為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的受理點,9月1日前,各市、縣公安機關會具體公佈這些受理點。需要辦理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可以到就近受理點進行申請。
至於流程與收費,只要在受理點出示個人出入境證件,並提交個人居住地的住址、就業、就讀等相關方面的證明資料。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才需要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參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由申請受理之日起計算,大概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資訊來源於http://www.gov.cn/xinwen/2018-08/19/content_5314917.htm
如需了解詳情可致電或Whatsapp:
9600-6288 (Little Raymond)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